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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府志 正統十二年監察御史栁華按閩時承平日乆境内晏然華至檄
各郡縣凢城廓鄉村之中犬小巷道首尾各剙立一隘門門上為重屋各置金
鼓噐械於其上又於鄉村各立望髙楼乃編其各鄉居民為什伍設小甲以
綂率之夜則輪畨直宿於隘門之上鳴鼓撃柝以備不虞有不從令者聴小
甲懲之而不悛者許總小甲聞官䖏治由是總小甲各得號召其鄉之人而強
梗狡猾之徒徃徃别生枝節以侵奪於民沙有鄧茂七者及弟茂八時編為郷
之甲鄉舊有例佃人之田者𡻕還租穀外有鷄鴨之𩔗以餽田主辭曰冬牲
茂七倡鄉人革之田主不敢與較既而又倡議以為鄉民佃田其合還之租各
令田主自備脚力擔以歸不許送其家田主因訴於縣逮之茂七茂七等
率衆拒捕不服縣乃下廵簡司追攝茂七等因殺兵数人縣遂以聞於上遣
民壮三百人徃捕之茂七等又聚衆格殺官兵殆盡至是𫝑不容已乃刑白馬
𥙊天㰱血誓衆遂舉兵反時十三年之二月也旁近溪縣民亦聞風而起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