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求富商大賈而後售不惟商人力有所不能而民先告饑矣且姦商江瑞
武益等皆市井游手家無儋石𭠘靠宦門把持中外既不能盡所産之塩
而買之又不能徧一邑之民而食之徒見老弱匍匐窮日之力辛勤負薪
米渉山谷易塩数斤輙要而奪之甚且盡其身之所有又持塩而恐嚇賣
者必傾其家而後已今縣民告愬鼓噪號咷若漫不加恤必激而為亂漳
州一府塩税不滿千両以縣計之不滿百両 朝廷𣙜其税一而姦商罔
利百倍之姦商得其利百而小民受害千倍之以百両之税病百里之民
必非司國計者之意况以已然之害而将醸必然之禍豈為民牧者計所
敢岀哉於是逐去江瑞等令晒塩户代領商票每塩坵税及一両以上再
領一票聴其照舊互相交易議上塩運分司者不能奪〈時漳浦一縣照晒辦塩埕納課共銀〉
〈五百六十九両二錢三分九厘〉後因課微而官專于萬曆七年罷南路分司其税銀均派
二府于晒塩坵盤及載塩船𨾏徴納焉〈蔡文聞見録云塩運分司𡻕計課入不及千金而一時衙舎之建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