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二 溧水志 洪武十八年至正德五年稅糧民田全免官田减半附入大誥宣
徳間從撫臣議每民田一畆徵馬草一觔弘治間〈舊志作成化〉從撫臣議每民田一畆勸
出米二升
第五十三葉
注三 自隆度扒平以來無復官民之稱矣惟欽賜功臣田土炤舊科糧故仍稱官
民云
注四 江寧志荒田畆科荒白米七升五合五勺有奇灘田畆科𮎰白米四升荒地畆
科荒白米四升外荒地畆科荒白米二升毎米一石折銀二錢五分均攤于㮣縣
帶徵是名荒白銀
注五 秋糧之外舊徵三項曰夏税曰絲綿田農桑●絲嘉靖中題准均攤于秋糧
内一則𢃄徵
注六 江浦志言自宣徳間都御史崔 建議每氏田一畆微馬草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