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1.djvu/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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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䟽議曰徒者奴也蓋奴辱之周禮云其奴男

 子入于罪𨽻又任之以事寘以圜土而收教

 之上罪三年而捨中罪二年而捨下罪一年

 而捨此並徒刑也蓋始於周

流刑三

二千里贖銅八十斤二千五百里贖銅九十斤三千里贖銅一百斤

 䟽議曰書云流宥五刑謂不忍刑殺宥之于

 逺也又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大罪投之四

 裔或流之于海外次九州之外次中國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