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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2.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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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曰本犯雖非免官當徒用官並盡依律當

 徒用官盡者叙限同免官未知當徒用官各

 盡今被特責除名叙法亦同免官以否

 答曰凡稱除名官當不論本犯輕重從例除

 免不計徒年罪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止論

 正犯免官之法當徒官盡不在其中

 注婦人因夫子得邑號犯除名者年滿之後

 夫子見在有官爵者聴依式叙

 䟽議曰婦人因夫子而得邑號曰夫人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