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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2.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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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半五百四十日合杖一百四十即是三十

 八日當杖十若犯二年徒七百二十日合杖

 一百六十即是四十五日當杖十若犯二年

 半徒九百日合杖一百八十即五十日當杖

 十若犯三年徒一千八十日合杖二百即五

 十四日當杖十若犯三年半徒一千二百六

 十日亦杖二百即六十三日當杖十若犯四

 年徒一千四百四十日亦合杖二百即七十

 二日當杖十其役日未盡不滿杖十者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