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8-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3.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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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銅已盡仍有餘庸更亦不計若有課役依

上法折除其判官得罪自從故失或有中男

十六以上應贖犯杖一百官司處徒一年亦

以役日計庸折𠑽贖直盡與不盡皆同上解

注每枉一年折二年雖不滿年役過五十

折一年

䟽議曰枉徒一年通折二年課役若枉三年

通折六年課役雖不滿年役過五十日亦除

一年者依令丁役五十日當年課役俱免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