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8-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3.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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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犬之屬同畜産故言並須徵収

 問曰上條會赦以百日為限下文會赦乃以

 責簿為期若有上條赦後百日内責簿帳隱

 而不通者下條未經責簿帳經問不承合得

 罪否

 答曰上條以罪重故百日内經問不承罪同

 蔽匿限内雖責簿帳事終未發縱不吐實未

 得論罪後條犯輕赦後經責簿帳不通即得

 本罪經年不經責簿帳據理亦未有辜雖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