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8-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3.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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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俱得免科如其當處斷訖施行即乖失者依

 法得罪唯通判長官合理餘悉不論

其闕無所承之官亦依此四等官為法即無四

等官者止準見官為罪

 䟽議曰四等之内但有闕官雖一人處斷乖

 失亦作四等為坐假如大理卿或丞正一人

 見在判有乖失判者自當首罪勾官仍同四

 等下從即無四等官者為𨵿戍之類無通判

 官闗丞即至闗令并主典唯有三等假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