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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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衛罪三等

 䟽議曰其在諸處謂非皇城京城等門自餘

 内外捉道守鋪及别守當之處相冐代者各

 減京城二等以非應守衛人自代及代之者

 各杖八十以應守衛人自代及代之者各杖

 七十餘犯應坐者謂非冒代之外餘犯或兵

 仗逺身輙離職掌及擅配割或别驅使之類

 本條應坐者各減宿衛人罪三等若迯走違

 畨不在減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