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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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送合徒三年之類

諸不應度闗而給過所取而度者亦同若冐名請過所

而度者各徒一年

 䟽議曰不應度闗者謂有征役畨期及罪譴

 之類皆不合輙給過所而官司輙給及身不

 合度闗而取過所度者若冒他人名請過所

 而度者各徒一年

即以過所與人及受而度者亦準此

 䟽議曰以所請得過所而轉與人及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