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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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毁傷

 䟽議曰謂軍防之所請官器仗假有一千事

 亡失二百事合杖八十毁傷四百事亦合杖

 八十故雜律云請官器仗以十分論亡失二

 分毁傷四分各杖八十亡失三分毁傷六分

 各杖一百今以亡失二百事累為毁傷四百

 事同毁傷六分之罪合杖一百

 注以考校不實併從失不實之類

 䟽議曰職制律貢舉非其人一人徒一年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