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毁傷
䟽議曰謂軍防之所請官器仗假有一千事
亡失二百事合杖八十毁傷四百事亦合杖
八十故雜律云請官器仗以十分論亡失二
分毁傷四分各杖八十亡失三分毁傷六分
各杖一百今以亡失二百事累為毁傷四百
事同毁傷六分之罪合杖一百
注以考校不實併從失不實之類
䟽議曰職制律貢舉非其人一人徒一年二
毁傷
䟽議曰謂軍防之所請官器仗假有一千事
亡失二百事合杖八十毁傷四百事亦合杖
八十故雜律云請官器仗以十分論亡失二
分毁傷四分各杖八十亡失三分毁傷六分
各杖一百今以亡失二百事累為毁傷四百
事同毁傷六分之罪合杖一百
注以考校不實併從失不實之類
䟽議曰職制律貢舉非其人一人徒一年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