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䟽議曰犯罪應徴正𧷢及贖無財可備者皆
據其本犯及正𧷢准銅每二斤各加杖十决
訖付官主銅數雖多不得過二百今直言正
𧷢不言倍𧷢者正𧷢無財猶許加杖放免倍
𧷢無財理然不坐其有財堪備者自依常律
若老小及廢疾不合加杖無財者放免
䟽議曰謂以上應徴贖之人若年七十以上
十五以下及廢疾依律不合加杖勘檢復無
財者並放免不徴其部曲奴婢應徴𧷢贖者
䟽議曰犯罪應徴正𧷢及贖無財可備者皆
據其本犯及正𧷢准銅每二斤各加杖十决
訖付官主銅數雖多不得過二百今直言正
𧷢不言倍𧷢者正𧷢無財猶許加杖放免倍
𧷢無財理然不坐其有財堪備者自依常律
若老小及廢疾不合加杖無財者放免
䟽議曰謂以上應徴贖之人若年七十以上
十五以下及廢疾依律不合加杖勘檢復無
財者並放免不徴其部曲奴婢應徴𧷢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