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3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死罪殺及謀而已傷是重明從皆斬之坐又

 例云毆告大功尊長小功尊屬不得以䕃論

 若有毆告期親尊長舉大功是輕期親是重

 亦不得用䕃是舉輕明重之類

諸稱乗輿車駕及御者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

並同

 䟽議曰乗輿者案賊盜律盜乗輿服御物者

 流二千五百里若盜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

 服御物者得罪並同車駕者依衛禁律車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