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一年或無兼丁及家有親老已經决杖一百

 二十有折指之罪後發即從等者勿論重者

 更論之通計前罪以𠑽後數者甲若毆丙折

 二指以上合徒一年半更須加役半年甲若

 單丁又加杖二十是為重者更論之通計前

 罪之法

 以𧷢致罪頻犯者並累科

 䟽議曰假有受所監臨一日之中三處受絹

 一十八疋或三人共出一十八疋同時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