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7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覺人冒名自代及代之者減所犯人罪二等

 若知相代之情而聽行者各與同罪若冒代

 之事從府而來即以府官所由為首餘官節

 級為從坐衛官不覺逓減府官一等如相冐

 之罪由衛即以衛官所由為首餘官節級為

 罪府司不坐及親監當之官者諸衛當上人

 兵各有本部主帥雖從别圑配𨽻亦是監當

 之限餘條主司准此者謂一部律内但言主

 司並不覺減二等知而聽行與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