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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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宫中御若不在皆同上條减法箭入宫中

 徒一年半殿中徒二年入上閤内徒三年

放彈及投瓦石者各减一等亦謂人力所及者

 䟽議曰放彈及投瓦石比箭罪輕放向宫垣

 徒一年半向殿垣徒二年入宫内徒二年殿

 内徒二年半入上閤内及御在所流三千里

 是為各减一等亦謂人力所及者據彈及投

 瓦石及宫殿方始得罪如應及不到亦從不

 應為重上减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