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13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各還正之謂養雜户以下雖㑹赦皆正之各

 從本色注云無主謂所養部曲及奴無本主

 者及主自養謂主養當家部曲及奴為子孫

 亦各杖一百並聴從良為其經作子孫不可

 充賤故也若養客女及婢為女者從不應為

 輕法笞四十仍準飬子法聴從良其有還壓

 為賤者並同放奴及部曲為良還壓為賤之

 法

諸放部曲為良巳給放書而壓為賤者徒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