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格令無員妄相署置注云謂非奏授者即是
視六品以下及流外雜任等所司判𥙷一人
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若是應奏
授詐不實者從詐假法如不合置官而故剩
奏授者從上書詐不實論
後人知而聴者減前人署置一等規求者為從
坐徵須者勿論即軍務要速量事權置者不
用此律
䟽議曰前人署置過限及不應置而置後人
格令無員妄相署置注云謂非奏授者即是
視六品以下及流外雜任等所司判𥙷一人
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若是應奏
授詐不實者從詐假法如不合置官而故剩
奏授者從上書詐不實論
後人知而聴者減前人署置一等規求者為從
坐徵須者勿論即軍務要速量事權置者不
用此律
䟽議曰前人署置過限及不應置而置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