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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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題署及題署誤以致稽程者各減二等

 䟽議曰公事有限與上文事有期㑹義同上

 文謂在下有違此文謂主司下符乖期者罪

 亦如之並同違期㑹之罪若使人不依題署

 錯詣他所及由曹司題署有誤而致稽程者

 減二等謂違一日笞三十減二等笞十罪止

 徒一年半減二等各合杖一百


故唐律䟽議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