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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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法

 䟽議曰有事之人用財行求而得枉法者坐

 𧷢論不枉法者謂雖以財行求官人不為曲

 判者减坐𧷢二等即同事共與者謂數人同

 犯一事歛財共與元謀歛者併𧷢為首仍倍

 論其從而出財者各依已分為從

諸監臨主司受財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疋

加一等十五疋絞

 䟽議曰監臨主司謂統攝案驗及行案主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