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1-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6.djvu/4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母之姑堂姑並是母之小功以上尊己之堂

 姨及再從姨堂外甥女亦謂堂姊妹所生者

 女婿姊妹於身雖並無服據理不可為婚並

 為尊卑混亂人倫失序違此為婚者各杖一

 百自同姓為婚以下雖㑹赦各離之

諸甞為袒免親之妻而嫁娶者各杖一百緦麻

及舅甥妻徒一年小功以上以姦論妾各减二等

並離之

 䟽議曰髙祖親兄弟曽祖堂兄弟祖再從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