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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後皆合離正名例律云㑹赦應改正經責
簿帳而不改正各論如本犯律應離之輩即
是赦後須離仍不離者律無罪條猶當不應
得爲從重合杖八十若判離不離自從姦法
諸嫁娶違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獨坐主婚〈本條〉
〈稱以姦論者各從本法至死者減一等〉
䟽議曰嫁娶違律謂於此篇内不許爲婚祖
父母父母主婚嫁爲奉尊者教命故獨坐主
婚嫁娶者無罪假令祖父母父母主婚爲子
赦後皆合離正名例律云㑹赦應改正經責
簿帳而不改正各論如本犯律應離之輩即
是赦後須離仍不離者律無罪條猶當不應
得爲從重合杖八十若判離不離自從姦法
諸嫁娶違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獨坐主婚〈本條〉
〈稱以姦論者各從本法至死者減一等〉
䟽議曰嫁娶違律謂於此篇内不許爲婚祖
父母父母主婚嫁爲奉尊者教命故獨坐主
婚嫁娶者無罪假令祖父母父母主婚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