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1-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6.djv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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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杖一百傷墳者謂窀穸之所聚土為墳傷

 者合徒一年即将尸柩盜葬他人地中者笞

 五十若盜葬他人墓田中者加一等合杖六

 十如盜葬傷他人墳者亦同盜耕傷墳之罪仍

 各令移葬若不識盜葬之人告所部里正移

 埋不告而移慮失屍柩合笞三十即無處移

 埋者謂無閑荒之地可埋聴於地主口分内

 埋之

諸部内有旱澇霜雹蟲蝗為害之處主司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