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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2-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7.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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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知見避質不格者徒二年質期以上親及外祖父母者聽身避

 䟽議曰有人或欲規財或欲避罪執持人為

 質規財者求贖避罪者防格不限規避輕重

 持質者皆合斬坐部司謂持質人處村正以

 上并四隣伍保或知見皆湏捕格若避質不

 格者各徒二年注云質期以上親及外祖父

 母聽身避不格者謂賊執此等親為質唯聽

 一身不格不得率衆緫避其質者無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