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3-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8.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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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盜禁兵器者徒二年甲弩者流二千里若盜

罪輕同私有法盜餘兵器及旌旗幡幟者杖九

十若盜守衛宫殿兵器者各加一等即在軍及

宿衞相盜還𠑽官用者各減二等

 䟽議曰盜禁兵器者徒二年謂非弓箭刀楯

 短矛私家不合有者皆爲禁兵器甲弩者流

 二千里盗罪輕者同私有法即盜弩一張流

 二千里盜甲一領亦流二千里案擅興律私

 有甲一領及弩三張流二千里盜甲三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