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3-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8.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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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曰發冢者加役流律旣不言尊卑貴賤未

 知發子孫冢得罪同凢人否

 荅曰五刑之屬條有三千犯状旣多故通比

 附然尊卑貴賤等數不同刑名輕重粲然有

 别尊長發卑㓜之墳不可重於殺罪若發尊

 長之冢據法止同凢人律云發冢者加役流

 在於凢人便減殺罪一等若發卑㓜之冢

 減本殺一等而科之巳開棺槨者絞即同巳

 殺之坐發而未徹者徒三年計凢人之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