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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及婚姻良賤勲賞黜陟授官除免之類〉
䟽議曰盜制書徒二年勑及奏抄亦同勑㫖
無御書奏抄即有御書不可以御書奏抄輕
於勑㫖各與盜制書罪同官文書謂在司尋
常施行文書有印無印等重害文書加一等
合徒一年注云亦謂貪利之亦如上條盜印
藉爲財用無所施行重害謂徒罪以上獄案
及婚姻良賤勲賞黜陟授官除免之類稱之
類者謂倉糧財物行軍文簿帳及户籍手實
〈案及婚姻良賤勲賞黜陟授官除免之類〉
䟽議曰盜制書徒二年勑及奏抄亦同勑㫖
無御書奏抄即有御書不可以御書奏抄輕
於勑㫖各與盜制書罪同官文書謂在司尋
常施行文書有印無印等重害文書加一等
合徒一年注云亦謂貪利之亦如上條盜印
藉爲財用無所施行重害謂徒罪以上獄案
及婚姻良賤勲賞黜陟授官除免之類稱之
類者謂倉糧財物行軍文簿帳及户籍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