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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4-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9.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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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非相容隱被告者論如律若告謀反逆叛者

各不坐其相侵犯自理訴者聽下條準此

 䟽議曰小功緦麻非相容隱被告之者不得

 同於首原各依律科斷故云被告者論如律

 若告謀反逆叛者謂期親尊長以下犯謀反

 逆叛三事以其不臣故雖論告不科其罪其

 相侵犯謂期親以下緦麻以上或侵奪財物

 或毆打其身之類得自理訴非緣侵犯不得

 别告餘事注云下條準此謂下條告緦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