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4-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9.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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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主其主若犯謀反逆叛即是不臣之人故

 許論告非此三事而告之者皆絞罪無首從

 注云被告者同首法謂其主雜犯死罪以下

 部曲奴婢告之俱同為首之法奴婢獲罪主

 得免科奴婢為主隱雖告準名例律相容隱

 告言自合同首今律文重言同首法者以相

 隱條無相隱字故告主之期親及外祖父母

 者流不言里數者為同加杖二百大功以下

 親徒一年稱大功以下小功緦麻亦同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