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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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䟽議曰依獄官令决笞者腿臀分受决杖者

 背腿臀分受須數等拷訊者亦同笞以下願

 背腿分受者聽决罰不依此條是不如法合

 笞三十以此决罰不如法而致死者徒一年

 依令杖皆削去節目長三尺五寸訊囚杖大

 頭徑三分二釐小頭二分二釐常行杖大頭

 二分七釐小頭一分七釐笞杖大頭二分小

 頭一分五釐謂杖長短麤細不依令者笞三

 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故云亦如之 卷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