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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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四等罪止徒一年殺傷人者減闘殺傷三

 等故云各减一等

諸於官府廨院及倉庫内失火者徒二年在宫

内加二等廟社内亦同損害贓重者坐贓論殺傷人

者減闘殺傷一等延燒廟及宫闕者絞社減一

 䟽議曰若有人於内外官府公廨院宇之中

 及倉庫内失火者徒二年宫内加二等宫内

 謂殿門外有禁門其内並是若失火者徒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