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7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止杖一百主司故縱者各與逃亡者同罪

即人有課役全户亡者亦如之若有軍名而亡

者加一等其人無課役及非全戸亡者减二等

即女户亡者又减三等其里正及監臨主司故

縱户口亡者各與同罪不知情者不坐

 䟽議曰人有課役謂或有課無役或有役無

 課而全户亡者亦如丁夫在役逃罪一日笞

 三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若有軍名而

 亡謂衛士掌閑駕士幕士之類名屬軍府者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