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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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枷鏁杻而枷鏁杻並謂據令不合者各杖

 六十

諸以金刃及他物可以自殺及解脱而與囚者

杖一百若囚以故迯亡及自傷傷人者徒一年

自殺殺人者徒二年若囚本犯流罪以上因得

迯亡雖無傷殺亦凖此

 䟽議曰金刄謂錐刀之属他物謂繩鋸之類

 可以自殺及解脱枷鏁雖囚之親属及他人

 與者物雖未用與者即杖一百若以得金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