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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赦前斷罪不當者若處輕為重宜改從輕處
重為輕即依輕法
䟽議曰處斷刑名或有出入不當本罪其事
又在恩前恐判官執非不移故明從輕坐之
法若處輕為重宜改從輕假有闘殺堂兄當
時作親兄斷為惡逆㑹赦之後改從堂兄坐
當不睦赦若十惡亦原處流二千里以常赦
不免故仍處流坐又如闘殺凢人斷為殺緦
麻尊長㑹赦十惡不免改為雜犯免死移鄉
諸赦前斷罪不當者若處輕為重宜改從輕處
重為輕即依輕法
䟽議曰處斷刑名或有出入不當本罪其事
又在恩前恐判官執非不移故明從輕坐之
法若處輕為重宜改從輕假有闘殺堂兄當
時作親兄斷為惡逆㑹赦之後改從堂兄坐
當不睦赦若十惡亦原處流二千里以常赦
不免故仍處流坐又如闘殺凢人斷為殺緦
麻尊長㑹赦十惡不免改為雜犯免死移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