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2.djvu/4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人執持可以擊人也古者用鞭書云鞭作官刑是也梁有制鞭法鞭常鞭三等制鞭用生

 革廉成法鞭去廉常鞭用熟靻至隋以杖易鞭舊制應決杖笞者皆依數決之 皇朝建

 隆四年始有折杖之制靼音㫖𤍠切柔皮也同都切奴也男子八于辠𨽻女子入

 于舂槀著於丹書以戮辱之也力求切竄之邊裔若水流也舊制犯徒者依年配役

 犯流者流至配所居作皆不決杖 皇朝建隆四年制犯徒者加杖免役犯流者加杖留

 住三流俱役一年加役流者役三年息姊切斯也澌盡也精神澌盡也澌音賜

 古卯切絞殺之也不殊身首側減切殺而殊其身首莫侯切計也二人對

 議謂之謀歩半切奔他國也音佩下同惡逆烏苟切下並同

 支解佳買切離析也謂離析其支體昨早切爲作也丑六切聚也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