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229-王應麟-困學記聞-6-5.djvu/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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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氏曰唐初定均田有給田之制盖由有在官之田也其後

 給田之制不復見盖官田益少矣林氏曰周制歩百爲畒

 百畒僅得唐之四十餘畒唐之口分人八十畒幾倍扵古盖

 正觀之盛户不及三百萬永徽唯增十五萬若周則王畿千

 里已有三百萬家之田列國不與焉是以唐制受田倍扵周

 而地亦足以容之狭郷雖裁其半猶可以當成周之制然按

 一時户口而不爲異日計則後守法難矣既無振貧之術乃許之賣田後魏以

 来弊法也是以啓兼并之漸永徽中洛多豪右占田踰制賈敦頥舉沒三

 千餘頃賦貧民

開元九年宇文融爲勸農使括逃户及籍外田

陸贄論兼并之家私斂重扵公税請爲占田條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