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242-李昉-太平御覽-136-009.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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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録其詩以賜之

     社

孝經緯曰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闊不可盡𥙊故封工爲社

以報功也

禮記月令曰二月之節是月也擇元日命人社爲祀社稷也春事興

故祭之以祈農祥元日謂近春分前後戊日元吉也

又曰王爲群姓立社曰太社𡈽自立社曰皇社諸侯爲百

姓立社曰國社自立社曰侯社大夫巳下立社曰置社

尚書曰用命則賞于祖不用命則戮于社社主隂隂主殺

論語曰魯哀公問社於宰我對白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栢

周人以栗曰使民戰

史記曰共工氏之子爲后土能平水土故祀以爲社故天

子曰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逹天地之氣也社所以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