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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270-李昉-太平御覽-136-037.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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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職官要録曰案漢𥘉有𮪍郎常侍有資者得爲𮪍郎

資滿五萬爲常侍郎張釋之以資爲常侍郎盖此官也

華嶠譜叙曰華歆有三子表字偉咎年二十餘爲散𮪍侍

郎時同寮諸郎共平尚書事少並厲鋒氣要名譽尚書事

至或有不便故遺漏不視及傳書者去即深文論駮唯表不

然事有不便輙與尚書共論盡其意主者固執不得巳

然後共奏司空陳恭等以此稱之

     貟外散𮪍侍郎

晉起居注曰大興四年詔曰今以前司空從事中郎盧諶

爲散𮪍侍郎在貟外

晉中興書曰符堅青州刺史符朗降烈宗詔曰朗深識逆

順望風歸化旣嘉此誠亦簡其才可貟外散𮪍侍郎并賜

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