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271-李昉-太平御覽-136-038.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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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邑乃徴吴公爲廷尉

又曰孔光爲廷尉時定陵淳于長坐大逆誅長少妻乃始

等六人皆以長事未發覺時弃去或更嫁及長事發丞相翟

方進等議乃始等於法無以解論光以爲夫婦之道有義則

合無義則離乃始或嫁義巳絶而欲以爲妻論殺之名不

正不當坐有詔以光議定

東觀漢記曰陳寵爲廷尉有疑獄輙手筆作議所活者甚

後漢書曰郭躬爲廷尉躬家代掌法務寛平乃條諸重文

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又曰郭躬字仲孫爲廷尉正迁廷尉家代掌法子鎮自廷

尉左監迁廷尉凢郭氏爲廷尉者七人

後漢書曰楊賜迁廷尉乃歎曰昔三后成功惟殷于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