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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12-李昉-太平御覽-136-079.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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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第五百三十二

禮儀部十一

   社稷  先農  靈星

     社稷

尚書禹貢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厥貢惟𡈽五色王者封五色土爲社稷建

諸侯則各割其方色土與之使立社

又召誥曰越翌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羊豕各一

尚書逸篇曰太稷唯松東社唯栢南社唯梓西社唯栗

北社唯槐天子社廣五丈諸侯半之

尚書曰湯旣勝夏欲遷其社不可作夏社言夏社不司迁之義

周書曰諸侯受命于周乃建太社于國中其壝東青土南

赤土西白土北驪土中霤以黄土將建諸侯取方一靣之

土苴以白茅以土封之故曰列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