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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安遂病滿三月賜告與妻子歸杜陵大將軍鳯風〈音諷〉
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賜告奏病而私自便杜欽素髙野王
奏記於鳯爲野王言曰竊見今日吏二千石過長安〈如淳曰謁〉
〈者自白得告也〉不分別予賜〈予予告也賜賜吿也〉今有司以爲子告得歸賜
告不得歸是一律兩科失省刑之意夫三最予告令也〈在官〉
〈連有三最則得予吿也〉病滿賜告詔賜也今告則得詔思不得失輕
重之差又二千石病賜告得歸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者著
令鳯不聽竟免野王官
謝承後漢書曰許荆字子張少䘮父養母孝順家貧爲吏
無有舟車休假常單歩荷擔上下清節稱於郷里
又曰范丹字史雲陳留人也爲郡功曹毎休假上下常單
歩䇿杖同𩔖以車牛與之不取
又曰呉馮字子髙爲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䘮孝子次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