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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山南東道節度使栁公綽自京赴鎮行部過鄧縣縣吏
二人犯法在獄一人納賄一吏舞文縣令以公綽持法犯
贓者必不免及過欵公綽斷曰贓吏犯法法在姦吏壞法
法亡遂殺舞文未下車而襄漢大治
又曰李石用金部貟外郎韓益判度支案益坐𧷢繫䑓石
奏曰臣以李益暁錢榖録用之不謂貪猥如此帝曰𫳐相
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卿所用人且不掩其𢙣可謂至公
三輔决録曰馬融爲南郡太守三府以融在郡貪濁受王
記歧肅錢四十萬融子强又受吏白向錢六十萬布三
百疋以肅爲孝廉向爲主簿又坐失大將軍梁兾竟髠徒
朔自刺不死得赦還拜議郎
鍾離意別傳曰顯宗以意爲尚書時交趾太守坐𧷢千金
徴還伏法以資物簿入大司農詔班賜群臣意得珠璣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