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25-李昉-太平御覽-136-092.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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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斐律序曰徒加不過六囚加不過五罪巳定爲徒未定爲囚累作

不過十一嵗五嵗徒犯一等加六嵗犯六等加爲十一歳作累笞不過千二百𡻕

徒加六等笞一千二百



太平御覽卷第六百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