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26-李昉-太平御覽-136-093.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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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者遂奔

後魏書曰孝文太和𥘉時法官及州郡縣多爲重枷復以

縋石懸於囚頸傷肉至骨勒以誣服吏以爲能帝聞而傷

之乃制非大逆有明證而不疑辭者不得大枷

又曰宋飜爲河南令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方結尾青

及飜爲縣主吏請焚之飜曰且置南墻下以待豪猾未幾

有内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飜命取青尾以鎮之

小駒旣免入訴於宣武宣武大怒勑河南尹推之飜具自

陳伏詔曰卿固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飜對曰造具

亦非臣所以留者非敢施於百姓欲待兇𭧂之徒如駒者

耳由是威振京師

三國典略曰東魏中尉宋遊道限外受故選狀詞渤海王

怒而禁之獄⿰扌⿱彐𧰨 -- 掾欲爲之脫枷逰道不肯曰此王命所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