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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第六百五十

 刑法部十六

   杖     督   流徒

     杖

尚書堯典曰朴作教刑撲檟楚也不勤道業則撻之

禮記學記曰檟楚二物収其威也

家語曰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

後漢記曰明帝時政事嚴峻九卿皆鞭杖左雄上言九卿

位次三事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動有庠序之儀加以

鞭杖誠非古典上即除之

魏志曰楊阜字義山爲大匠卿上䟽欲省宫人諸不見幸

者乃召卿府史問後宮人數吏崔令對曰禁宻不得宣露

阜怒杖百數之曰國家不與九卿爲宻乃與小吏爲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