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75-陶宗儀-南村輟耕錄-8-4.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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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不過三兩張耳寜有一束之理况我家未甞有此立

 當禍至可急速送還毋累我為也言之再子弗從母曰

 必如是我須訴之官子曰拾得之物送還何人母曰但

 於元拾處俟候定有失主来矣子遂依命携徃頃間果

 見㝷鈔者村人本朴質竟不詰其数便以付還𠊓𮗚之

 人皆令分取為賞失主靳曰我元三十㝎今𦂯一半安

 可賞之争閙不巳相持至𠫊事下聶推問村人其辤實

 又暗喚其母審之合乃俾二人各具失者實三十定得

 者實十五定文状在官後却謂失主曰此非汝鈔必天

 賜賢母以飬老者若三十定則汝鈔也可自别尋去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