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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427-張綱-華陽集-8-4.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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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踈放夫縣令官雖卑然以百里之權付之事有不

平豈免訶問臣竊見近時州縣官吏率多曲意迎合

求媚於當路至於不隨流俗能爲陛下奉法遵職者

絕少(⿱艹石)彦參所爲正當有以崇奬之使其一時之間

小有過當理尚可恕况於法初無違犯何所加罪哉

始者洪州體究申上朝廷得㫖郭彦參依巳降指揮

放罷於是士論籍籍以謂罰及無辜㝷爲臣寮論列

陛下灼見其事收還指揮不行今又因俊奏陳却令

彦參依前放罷兩月之間反復如此非所以示信於

天下且俊大臣也豈肯以私意害朝廷之公法哉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