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3-賈公彥-儀禮疏-8-3.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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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得建物士不命則無物是以不得與上各以其物同别爲此旌云

此翿旌也者據下文士鹿中翿旌也下云君國中射則皮樹中以翿旌

獲此不命士與國君同者士卑不嫌命士以上尊卑自異也云翿亦所

以進退衆者此非直用之於獲案喪大記君葬時執翿居前詔傾虧亦

所以進退衆人也云七尺曰仞者無正文鄭案書傳云雉長三丈髙一

丈則牆髙一丈禮記祭義云築宫仞有三尺牆髙一丈云仞有三尺除

三尺之外只有七尺故知七尺曰仞也王肅則依小爾雅四尺曰仞孔

君則八尺曰仞所見不同也云鴻鳥之長脰者也者脰則項也云八尺

曰㝷者亦無正文冬官云車有六等之數云殳長尋有四尺長丈二而

云㝷有四尺除四尺則㝷長八尺矣 凡挾至横之 注二指至挾之

釋曰云二指謂左右手之第二指知左右手皆挾之者以云二指之閒

横之則知左右手也云此以食指將指挾之者以左擘指拓弓右擘指

弦故知挾矢以第二第三指閒第二指爲食指左傳云子公之食指

動是也第三指爲將指左傳云吳王闔閭傷於將指是也故云食指將

指之閒挾之知不在無名指閒者以無名指短與將⿰扌𭥍 -- 指不相應故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