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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者案典瑞王執鎭圭繅藉五采五就言五就者據一采爲一等若據
一采一帀而言即五采十等此二采二等是降於天子也此亦降於諸
侯而言降於天子者此鄭君指上文朝天子而言故言聘諸侯降於朝
天子也云於天子曰朝者據上文所以朝天子是也則諸侯自相朝亦
同圭與繅九寸侯伯以下亦依命數云於諸侯曰問者諸侯遣臣自問
若遣臣問天子圭與繅亦八寸是以云記之於聘文互相備案玉人云
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無所依據則於天子諸侯同言八寸者
據上公之臣侯伯之臣則六寸子男之臣則四寸各降其君二等若然
經言八寸者據上公之臣也 皆𤣥至絢組 注采成至作約 釋曰
上文繅藉尊卑不同此之組繫尊卑一等云采成文曰絢鄭注論語文
成章曰絢與此語異義同云繫無事則以繫玉因以爲飾者無事謂在
櫝之時亦以繫玉因以爲飾此組繫亦名繅藉即上文反命之時使者
執圭垂繅上介執璋屈繅又曲禮下云執玉其有藉者則裼無藉者則
襲鄭注亦云藉繅也裼襲皆據有繅無繅之時是其因以爲飾云皆用
五采組者以其言絢絢是文章之名經又言皆復無尊卑之別故知皆